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曝上海某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,女子抗议遭楼上业主“制伏”一度拖行

近年来,无电梯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已经不是新鲜事。但加装电梯牵涉到整栋楼业主的利益,也着实闹出了不少矛盾事件。

日前,网传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月季园小区就闹出了类似的事件。

一楼的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,但施工队挖掘机已经开到小区楼下,一楼自然是抗议并阻拦坚决不让施工。于是楼上业主竟多人强行控制住抗议女子,让施工机械继续开进小区施工。抗议一方的男子拍摄视频,并警告对方这种动手“擒拿”的行为是违法的。但几位楼上业主丝毫不惧。双方争执不下,愈演愈烈。抗议女子甚至一度遭到拖行。


【资料图】

其实,在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矛盾中,最常见的就是这种因一楼不同意,进而与楼上产生了冲突。

原因也很简单,一楼住户用不上电梯,装了电梯可能还会带来噪音。再者,这种老小区加装电梯一般都采用外挂式,因此可能会影响一楼采光。

有矛盾可以理解,但是业主们还是尽量要依靠协商来解决,像本案例中还强行“制伏”一楼抗议者,是涉嫌违法的行为,是不可取的。如果协商无果,那么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无论如何不能动手。

就在今年的4月,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过一件类似的新闻。

四川乐山一老小区装电梯,一楼业主程某以侵权为由将二楼及以上共计10户业主告上了法庭,引发广泛关注。4月13日,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,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

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中,有几个关键点:

一是本案楼上住户大多为老年人,出行不便情况比较突出。

二是增设电梯一事经过了该单元全体业主共12户参与表决,表决人数3/4以上业主(即10户)同意,符合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。法院一审认为,本案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表决、审批均符合法律规定,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一条关于相邻通行权之规定,低层住户对增设电梯应当具有适度的容忍义务。

再看一个案例:

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小区一单元楼预加装电梯,该单元共7层20户,经业主表决,其中向某等15户同意加装电梯并就增设资金、电梯运行维修费用达成分摊协议,邓某等3户不同意,其余两户弃权。

施工过程中,邓某等3户进行了阻拦。双方闹到法院,一审判决邓某等3户立即排除对加装电梯施工的妨害。邓某等3户不服,提起上诉。张家界中院审理认为,本案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表决、审批符合法律规定,且从预加装电梯的施工位置以及各业主的房屋位置等现场情况来看,电梯的加装不会对邓某等户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造成损害。故依法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。

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,不过从最终的判决结果来看,大多都是低楼层反对安装电梯者败诉。不过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不同,本文开头提到的事件最终处理结果会如何,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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